向宪法宣誓对人民的郑重承诺
添加时间:2024-10-05 06:50:10
“我宣誓: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……”3月17日上午,新当选的国家主席、主席习左手抚按宪法,右手举拳,庄严宣誓。随后,新当选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、新当选的国家副主席分别进行宪法宣誓,新当选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、秘书长进行了集体宣誓。现场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共同见证这一神圣时刻。
这是自2015年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,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,也是国家领导人首次进行宪法宣誓。在万众瞩目下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,不仅是深刻生动的宪法教育,而且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,必将更好地体现宪法尊严,彰显宪法权威,弘扬宪法精神,更好地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,加强宪法实施。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程,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,维护宪法法律权威,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。
2018年2月24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改。新的誓词与原来相比,差别在最后一句话上:由原来的“为建设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”,改成“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”。
新修改通过的宪法,增加了一个新内容,就是“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”。除了今天的宪法宣誓仪式外,未来两天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国家机构组成人员,也将进行宪法宣誓。
宪法宣誓,承载着亿万中国人民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执著追求,彰显了中国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的信念坚如磐石。一位军队人大代表说,一次宪法宣誓,就是在人民的心田播下宪法精神和法治文化的种子。